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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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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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瓶装1g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17 |
国药准字Z44021152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补气健脾,开胃消食,渗湿,止泻。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大便稀溏,精神困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周岁小儿一次0.25克,二岁至三岁一次0.5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蔗糖。 |
太子参、芡实、茯苓、薏苡仁、白扁豆(炒)、甘草(灸)、白术(炒)、麦芽(炒)、山楂、北沙参、山药、陈皮、莲子、石菖蒲。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褐棕色的粉末,气微,味酸,甘。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寒凉及不易消化食品。2.腹泻服药三天症状不见好转,或厌食服药一周不见好转,应及时去医院诊治。3.治疗期间症状加重应到医院咨询医师,不可连续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