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3g(相当于饮片0.3g) |
生产企业 |
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海默尼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78 |
国药准字Z201530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清热利湿、解毒退黄、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食欲不振,胆囊炎,脂肪肝。脂肪肝酒精肝,胆囊炎,肝肿胀,右肋疼痛,肝区隐痛,酒后肝不适胆固醇升高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保健时每日一粒或日一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藏大黄、手掌参、余甘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