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盐酸地尔硫䓬片

规格

5mg*14片

30mg
生产企业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187

国药准字H12020126
说明
适应症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1.心绞痛。2.轻、中度高血压。

用法用量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瘦小者、体质虚弱者、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从2.5mg,每日一次开始用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者也从此剂量开始用药。用药剂量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期应不少于7-14天,以便医生充分评估患者对该剂量的反应。但在临床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加快调整速度。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需减量。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4次,餐前或睡前服药,如需增加剂量,每日剂量不超过360mg,但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副作用

⑴西米替丁、葡萄柚汁、致酸剂:合用时不改变本品的药代动力学。 ⑵阿伐他汀、地高辛、乙醇:本品不影响它们的药代动力学。 ⑶昔多芬: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单剂服用昔多芬(伟哥?)对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两药合用时独立产生降压效应。 ⑷华法令:本品不改变华法令的凝血酶原作用时间。 ⑸地高辛、苯妥因和华法令:与本品合用对血浆蛋白结合率没有影响。 ⑹麻醉药:吸入烃类与本品合用可引起低血压。 ⑺非甾体类抗炎药:尤其吲哚美辛可减弱本品的降压作用。 ⑻?-阻滞剂:与本品合用耐受性良好,但可引起过度低血压,罕见加重心力衰竭。 ⑼雌激素:合用可引起体液潴留而增高血压。 ⑽磺吡酮: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蛋白结合率,产生血药浓度变化。 ⑾锂:合用可引起神经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共济失调、震颤和/或麻木,需慎重。 ⑿拟交感胺:可减弱本品降压作用。 ⒀舌下硝酸甘油和长效硝酸酯制剂:与本品合用可加强抗心绞痛效应。虽未报告有反跳作用,但停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 ⒁噻嗪类利尿药、ACEI、地高辛、华法令、抗生素和口服降糖药:可与本品安全合用。

1.可能出现浮肿、头痛、恶心、眩晕、皮疹、无力。2.极少出现以下情况(发生率1.0%以下):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束支传导阻滞、充血性心衰、心电图异常、低血压、心悸、晕厥、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多梦、遗忘、抑郁、步态异常、幻觉、失眠、神经质、嗜睡、震颤、厌食、便秘、腹泻、味觉障碍、消化不良、口渴、呕吐、肝功能轻度异常、瘀点、光敏感、瘙痒、荨麻疹、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弱视、肌酸磷酸肌酶升高、呼吸困难、鼻充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阳痿、肌痉挛、多尿、耳鸣、骨关节痛、脱发、锥体外系综合征、齿龈增生、溶血性贫血、出血时间延长、白细胞减少、紫癜、视网膜病变、血小板减少。

禁忌

对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类药物过敏者和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未安装起搏器者。2.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3.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心率低于50次/分者。4.对本品过敏者。5.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成分

本品化学名称为:3-乙基-5-甲基-2-(2-氨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

盐酸地尔硫卓。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警告: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氨氯地平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 III-IV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氨氯地平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本品不能被透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患者用药:临床研究未证实老年人对该药的反应与年轻人不同,但考虑到老年人多有肝肾功能和心功能减退,并伴有其它疾病和相应的药物治疗,一般起始用药采用剂量范围的下限。老年人对本品的清除率降低,药时曲线(AUC)增加约40%-60%,也需采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或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3.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4.本品罕见急性肝损害,表现为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明显增高及其他急性肝掼害征象。停药可恢复。5.本品在肝脏代谢,由肾脏和胆汁排泄,长期给药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肝肾功能受损者应用本品应谨慎。6.皮肤反应多为暂时的,部分患者继续应用本品可消失。如果皮肤反应为持续性应停药,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