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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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脉舒平袋泡茶

规格

5mg(以C20H25ClN2O5计)

每袋装2.5g
生产企业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碧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390

国药准字B20020775
说明
适应症

1.高血压: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2.冠心病(CAD):

(1)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本品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2)血管痉挛性心绞痛(Prinzmetal’s或变异型心绞痛):

本品适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3)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

经血管造影证实为冠心病,但射血分数≥40% 且无心力衰竭的患者,本品可减少因心绞痛住院的风险以及降低冠状动脉重建术的风险。

清肝降火,滋养肝肾。适用于肝火亢盛或阴虚阳亢型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可改善由高血压引起的头痛、头晕、耳鸣、失眠等症状。

用法用量

1.成人通常本品治疗高血压的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 身材小﹑虚弱﹑老年﹑或伴肝功能不全患者,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本品联合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剂量。

2.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 ~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也可以快速地进行剂量调整。

3.治疗慢性稳定性或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患者的有效剂量为10mg。

4.治疗冠心病的推荐剂量为5 ~10mg,每日一次。在临床研究中,大多数患者需要10mg/日的剂量。

用热开水150-200毫升泡15分钟即可饮用,一次1-2袋,一日3次,15天为1疗程。

副作用

1.本品的安全性在美国等国外的临床研究中有了较为完整的数据,涉及患者超过11000名。总体而言,患者对于使用本品每日剂量达10mg范围内均有较好的耐受性。

2.本品治疗过程中报道的不良反应,多为轻或中度。

3.在本品10mg(N=1720)直接与安慰剂(N=1250) 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氨氯地平组由于不良反应停药的仅有1.5%,对比安慰剂组(约 1%)没有显著性的差别。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和水肿。

(1)心血管系统:

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以及房颤)﹑心动过缓﹑胸痛﹑低血压﹑外周局部缺血﹑晕厥﹑心动过速﹑体位性头晕﹑体位性低血压﹑血管炎。

(2)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

感觉减退﹑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异常﹑震颤﹑眩晕。

(3)胃肠系统:

食欲减退﹑便秘﹑消化不良﹑吞咽困难﹑腹泻﹑肠胃胀气﹑胰腺炎﹑呕吐﹑牙龈增生。

(4)全身 :

过敏性反应﹑乏力﹑背痛﹑潮热﹑全身不适﹑疼痛﹑僵直﹑体重增加﹑体重下降。

(5)肌肉骨骼系统 :

关节痛﹑关节病﹑肌肉痛性痉挛﹑肌痛。

(6)精神病学:

性功能障碍(男性和女性)﹑失眠﹑神经质﹑抑郁﹑梦境异常﹑焦虑﹑人格障碍。

(7)呼吸系统:

呼吸困难﹑鼻衄。

(8)皮肤及附属物:

血管性水肿﹑多形性红斑﹑瘙痒﹑皮疹﹑红斑疹﹑斑丘疹。

(9)特殊感觉:

视觉异常﹑结膜炎﹑复视﹑眼痛﹑耳鸣。 泌尿系统:尿频﹑排尿异常﹑夜尿。 自主神经系统: 口干﹑多汗。

(10)营养代谢:

高血糖﹑口渴。

(11)造血系统:

白细胞减少﹑紫癜﹑血小板减少。

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这些事件的发生率小于1%,但是在所有多剂量的研究中,这些副反应的发生率在1%至2%。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氨氯地平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 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

罗布麻、杜仲、钩藤、石决明、怀牛膝、茶叶。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茶剂,内容物为深绿褐色的颗粒

注意事项

1.低血压:

症状性低血压可能发生,特别是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中。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

2.心绞痛加重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出现心绞痛恶化或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3.β受体阻滞剂停药:

β受体阻滞剂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危险,由于氨氯地平不是β受体阻滞剂,其对因β受体阻滞剂停药出现的危险不能给予有效保护;任何一种β受体阻滞剂均应逐步停药。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

因本品通过肝脏大量代谢,并且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清除半衰期(t1/2)为56 小时,因此本品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应缓慢增量。

1.本品仅为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2.本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3.忌烟、酒及辛辣食物。4.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5.有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