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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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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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以C20H25ClN2O5计) |
6.25mg*12片*2板(枢衡) |
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90 |
国药准字H20052428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2.冠心病(CAD): (1)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本品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2)血管痉挛性心绞痛(Prinzmetal’s或变异型心绞痛): 本品适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3)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 经血管造影证实为冠心病,但射血分数≥40% 且无心力衰竭的患者,本品可减少因心绞痛住院的风险以及降低冠状动脉重建术的风险。 |
1.原发性高血压:卡维地洛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特别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使用。2.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卡维地洛用于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可降低死亡率和心血管亊件的住院率,改善病人一般情况并减慢疾病进展,卡维地洛可做为标准治疗的附加治疗,也可用于不耐受八或没有使用洋地黄.肼苯哒嗪、硝酸盐类药物治疗的病人. |
用法用量 |
1.成人通常本品治疗高血压的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 身材小﹑虚弱﹑老年﹑或伴肝功能不全患者,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本品联合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剂量。 2.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 ~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也可以快速地进行剂量调整。 3.治疗慢性稳定性或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患者的有效剂量为10mg。 4.治疗冠心病的推荐剂量为5 ~10mg,每日一次。在临床研究中,大多数患者需要10mg/日的剂量。 |
本品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1.高血压:推荐起始剂量6.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如果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作为指导.维持该剂量7-14天.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在需要的情况下增至12.5mg/次.一日二次.同样.剂量可增至25mg/次.一日二次.一般在7-14天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总量不得超过50mg/日.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在本品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或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本品.预计可产生累加作用.扩大本品的体位性作用.2.心功能不 |
副作用 |
1.本品的安全性在美国等国外的临床研究中有了较为完整的数据,涉及患者超过11000名。总体而言,患者对于使用本品每日剂量达10mg范围内均有较好的耐受性。 2.本品治疗过程中报道的不良反应,多为轻或中度。 3.在本品10mg(N=1720)直接与安慰剂(N=1250) 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氨氯地平组由于不良反应停药的仅有1.5%,对比安慰剂组(约 1%)没有显著性的差别。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和水肿。 (1)心血管系统: 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以及房颤)﹑心动过缓﹑胸痛﹑低血压﹑外周局部缺血﹑晕厥﹑心动过速﹑体位性头晕﹑体位性低血压﹑血管炎。 (2)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 感觉减退﹑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异常﹑震颤﹑眩晕。 (3)胃肠系统: 食欲减退﹑便秘﹑消化不良﹑吞咽困难﹑腹泻﹑肠胃胀气﹑胰腺炎﹑呕吐﹑牙龈增生。 (4)全身 : 过敏性反应﹑乏力﹑背痛﹑潮热﹑全身不适﹑疼痛﹑僵直﹑体重增加﹑体重下降。 (5)肌肉骨骼系统 : 关节痛﹑关节病﹑肌肉痛性痉挛﹑肌痛。 (6)精神病学: 性功能障碍(男性和女性)﹑失眠﹑神经质﹑抑郁﹑梦境异常﹑焦虑﹑人格障碍。 (7)呼吸系统: 呼吸困难﹑鼻衄。 (8)皮肤及附属物: 血管性水肿﹑多形性红斑﹑瘙痒﹑皮疹﹑红斑疹﹑斑丘疹。 (9)特殊感觉: 视觉异常﹑结膜炎﹑复视﹑眼痛﹑耳鸣。 泌尿系统:尿频﹑排尿异常﹑夜尿。 自主神经系统: 口干﹑多汗。 (10)营养代谢: 高血糖﹑口渴。 (11)造血系统: 白细胞减少﹑紫癜﹑血小板减少。 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这些事件的发生率小于1%,但是在所有多剂量的研究中,这些副反应的发生率在1%至2%。 |
1.高血压: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发生率0.1%,2.心功能不全: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发生率1%, |
禁忌 |
对氨氯地平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 |
卡维地洛在下列病人中禁用: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2.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IV级的失代偻性心力衰竭,需使用静脉正性肌力药物.3.哮喘.伴有支气管痉挛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过敏性鼻炎.I肝功能异常。4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心动过缓(心率小于50次/分)病窦综合症(包括窦房阻滞)5.I心源性休克.6.严重低血压(收缩压小于85mmHg.7.手术前48小时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 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 |
卡维地洛。化学名:(±)-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 症状性低血压可能发生,特别是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中。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 2.心绞痛加重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出现心绞痛恶化或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3.β受体阻滞剂停药: β受体阻滞剂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危险,由于氨氯地平不是β受体阻滞剂,其对因β受体阻滞剂停药出现的危险不能给予有效保护;任何一种β受体阻滞剂均应逐步停药。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 因本品通过肝脏大量代谢,并且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清除半衰期(t1/2)为56 小时,因此本品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应缓慢增量。 |
1.由于卡维地洛与洋地黄类药物均能减慢房室传导速度,故对已用洋地黄、利尿剂及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控制病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应谨惧小心.2.由于卡维地洛可能会掩盖或减弱急性低血糖的早期症状和体征,故对糖尿病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应谨惧丨伴有糖尿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可能会使血糖难以控制。故在使用本药的开始阶段,应定期监测血糖并相应调整降糖药的用量,3.卡维地洛治疗伴有低血压(收缩压小于100mmHg)、缺血性心脏病、弥漫性血管病和/或肾功能不全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时,可引起可逆性肾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