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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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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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片*2板 |
75mg*14粒(伊泰青) |
生产企业 |
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51 |
国药准字H20093583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病 (2)心绞痛。 |
高血压病。 |
用法用量 |
(1)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2.5mg,一日1次;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5mg,一日1次。 (2)本品与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时不需调剂量。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次2粒(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一次4粒(0.3g),一日1次。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能很好地耐受。 (1)较少见的副反应是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 (2)极少见的副反应为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 (3)与其他钙拮抗剂相似,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不良反应报道,而且这些不良反应不能与病人本身的基础疾病明确区分; (4)尚未发现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参数异常。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禁忌 |
对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过敏的病人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 |
厄贝沙坦。化学名: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剂相同,在肝功能受损时使用本品应十分小心。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肾功能损害患者可以采用正常剂量。 (3)本品不被透析。 【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无其他更安全的代替药物和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险性更大时才推荐使用本品。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3、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