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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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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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片*2板 |
10mg*20片(络德) |
生产企业 |
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51 |
国药准字H20000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病 (2)心绞痛。 |
能治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他抗高血压(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用法用量 |
(1)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2.5mg,一日1次;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5mg,一日1次。 (2)本品与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时不需调剂量。 |
因存在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每天两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每天两次。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能很好地耐受。 (1)较少见的副反应是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 (2)极少见的副反应为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 (3)与其他钙拮抗剂相似,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不良反应报道,而且这些不良反应不能与病人本身的基础疾病明确区分; (4)尚未发现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参数异常。 |
1.高血压: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发生率>0.1%,2.心功能不全: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发生率>1%,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道,并仅在合用与该事件有关的其它药物时发生。 |
禁忌 |
对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过敏的病人禁用。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成分 |
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 |
本品主要成分是卡维地洛。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剂相同,在肝功能受损时使用本品应十分小心。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肾功能损害患者可以采用正常剂量。 (3)本品不被透析。 【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无其他更安全的代替药物和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险性更大时才推荐使用本品。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