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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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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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12粒 |
25mg*24粒 |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065 |
国药准字H61021643 |
说明 | ||
适应症 |
芬布芬胶囊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的治疗。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
本品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一日总量不超过1.0g。 |
本品口服。成人常用量:1.抗风湿,一次50mg,一日3~4次。最大用量一天200mg;2.治疗痛经,一次50mg,每6~8小时1次,必要时可增至每次75mg。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可出现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穿孔。2.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等。3.眼:视力模糊、视网膜出血。4.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5.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听力下降、精神紧张、精神抑郁、幻觉、嗜睡、四肢麻木等。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芬布芬胶囊。 |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2.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成分 |
芬布芬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其化学名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肠溶胶囊,类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1()哮喘,用药后可加重;(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肾功能不全、肝硬化患者,用药后可加重水钠潴留,甚至导致心、肝、肾功能衰竭。(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3.本品为治疗关节炎的对症药物,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4.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减量。5.为了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用。对急需止痛患者,可于进食前30分钟或进食后2小时服药。6.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就诊。7.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2)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转氨酶升高;(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一羟皮质类固醇(17-OHCS)的测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