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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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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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4.2g*6袋 |
生产企业 |
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广育堂国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084 |
国药准字Z37020675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解表散寒,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感冒风寒,无汗鼻塞,咳嗽痰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一次4.2克,一日2次。十岁以下,五十岁以上身体虚弱者减半服。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 |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五味子(醋蒸)、茯苓、细辛。辅料为桃胶、青衣粉。 |
性状 |
本品为青黄色的小水丸,除去糖衣呈黄褐色;臭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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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