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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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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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5克 |
9克×10丸 |
生产企业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12 |
国药准字Z22022999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治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咳喘,咽喉炎症 |
滋阴清肺,止咳定喘。用于虚劳久咳,年老哮喘,气短发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不思饮食。 |
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至三岁,一次1.6g,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日4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膏、麻黄、黄芩、桑白皮、紫苏子、苦杏仁、地骨皮、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蛤蚧、瓜萎子、紫菀、麻黄、鳖甲(醋制)、黄芩、麦冬、黄连、百合、紫苏子(炒)石膏、苦杏仁(炒)、石膏(煅)。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捣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院就诊, 4.风寒表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⑥清涕i、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扁桃体有华农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肾两虚,痰浊阻肺,症见:虚痨久咳,动则气短,胸满郁闷,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咽干口燥。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