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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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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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5克 |
每瓶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2 |
国药准字Z200269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健脾和胃,益气养血。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小儿疳积,食欲不振,睡眠不安,多汗及营养不良性贫血。 |
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10~15毫升;三至四岁一次20毫升;五至六岁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白术(麸炒) 、茯苓、山楂(炒) 、山药(炒) 、白扁豆(炒) 、六神曲(炒) 、麦芽(炒) 、炙黄芪、太子参、蜂王浆、 制何首乌、当归等16昧。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