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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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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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5g |
100片*4瓶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国药准字Z23022101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补气养血,益智安神,补肾健脾,扶正固本。用于气血两亏所致全身无力,心悸失眠,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刺五加浸膏、玉竹、黄芪、当归、维生素B1。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碳酸钙、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保持情绪稳定。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