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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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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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5g |
每丸重0.2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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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ZC20150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温中止痛,和胃止泻。用于泄泻属寒湿证,症见大便次数增多、腹痛、脘腹胀闷、食欲不振、恶寒;急性肠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5—6丸,儿童减半,一日3次。疗程5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等。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3.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关黄柏、肉桂、丁香、陈皮、木油、薄荷脑、颠茄草、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本品为棕褐色小蜜丸;气芳香浓烈。具特异挥发性气味,味辛辣,微甜,有麻舌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对痢疾、霍乱、伤寒、副伤寒、中毒等引起的腹泻及真菌性腹泻、寄生虫性腹泻以及溃疡性结肠炎、克隆病、肿瘤及药物等非感染因素引起的非感染性腹泻无相关临床研究资料,以上疾病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对伴有重度脱水者及体温超过38℃者无相关临床研究资料,以上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