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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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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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5g |
450ml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国药准字Z22021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补气养血,暖胃散寒。用于气血两亏,神疲乏力,胃寒作痛,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黄精(蒸)、高良姜、菜菔子(炒)、鹿角胶、白术(炒)、鲜人参、苍术(炒)、陈皮、淫羊藿、肉桂、红花、丁香、黄芪、五味子。辅料:白糖、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本品为橙黄色的澄清液体,瓶内装人参一支;气芳香,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8.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吕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