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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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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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5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国药准字Z5102102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肋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1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