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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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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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x12粒/盒 |
每瓶装20ml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民意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027 |
国药准字B2002042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可缓解急性咽炎所致的咽部疼痛不适,咽干灼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 人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 2.儿童按体重一次25~50mg/kg,每6小时1次。 |
喷于咽部,一次8~10喷,一日数次,一日总给药量10毫升。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化学名称:(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玄明粉、硼砂、板蓝根、熊胆粉、杏仁水、诃子、川被、贝母、桔梗、薄荷脑、冰片。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芳香,味辛凉、微苦。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