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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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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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62.5mg:12.5mg*10粒*5板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95 |
国药准字H22025509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本品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剂量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休克:偶有休克发生,要严密观察。当有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症状时应停药。·2.血液:偶有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白细胞增多,当发现有上述异常时应停药。此外,有报告其它的头孢类抗生素曾有溶血性贫血的发生。· 3.肝脏:偶有S-GOT、S-GPT、ALP升高。· 4.肾脏:偶有BUN升高。此外,有报告其它的头孢类抗生素偶可引起急性肾衰等重症肾功能障碍,当发现异常时,应停药进行适当处理。· 5.其它的头孢类抗生素有引起伴有血便的伪膜性大肠炎等重症大肠炎的报告。此外,偶有发生恶心、腹泻、腹痛、胃部不适、烧灼感、食欲不振、便秘等。 6.呼吸道:其它头孢类抗生素偶有伴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射线异常、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等,当发现有上述异常时应停药,进行适当处理,如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菌群失调:偶有口内炎、念珠菌症。· 7.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和B族维生素缺乏症(舌炎、口内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过敏症:当有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烧等过敏症状出现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9.其他:偶有头痛、眩晕、胸部压迫感。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禁忌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5.血液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地尼。 |
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白色或浅黄色粉末或小块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1.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2.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 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4.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2) 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于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建议剂量一日1次,一次100mg(1粒); (4)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因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要进行严密临床观察)。 5.对临床检验值的影响: (1)除试纸法尿糖试验之外,在用Benedict试剂、Fehling试剂和Clinitest试验法进行尿糖检查时,可出现假阳性,要注意。 (2)可出现直接血清抗球蛋白试验阳性,要注意。 6.其它注意事项: (1)与添加铁的产品(如奶粉或肠营养剂)合用时,可能出现红色粪便。 (2) 可能出现红色尿。 |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