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地尼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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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地尼分散片

氟康唑胶囊

规格

100mg*12片

150mg
生产企业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306

国药准字H2005759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感染,本品用于治疗:

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2.中耳炎﹑鼻窦炎。

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

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

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

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

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片(100mg),一日3次。剂量可以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 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 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

副作用

1.过敏反应: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皮疹;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荨麻疹、瘙痒、发热、水肿;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红斑。

2.血液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嗜酸细胞增多;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中性粒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便秘。

4.菌群失调症: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口腔炎;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口腔念球菌症。

5.维生素缺乏症: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

6.肾脏: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BUN升高。

7.其他: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麻木。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地耐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痛、腹泻、胃肠胀气、皮疹,偶见谷丙转氨酶升高。禁忌症对本品或其它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忌使用。

禁忌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成分

主要成份头孢地尼。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氟康唑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微溶于水。

注意事项

1.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2.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

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4.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2)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于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建议剂量一日1次,一次100mg。

(4)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因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要进行严密临床观察)。

5.对临床检验值的影响:

(1)除试纸法尿糖试验之外,在用Benedict试剂、Fehling试剂和Clinitest试验法进行尿糖检查时,可出现假阳性,要注意。

(2)可出现直接血清抗球蛋白试验阳性,要注意。

5.其它注意事项:

(1)与添加铁的产品(如奶粉或肠营养剂)合用时,可能出现红色粪便。

(2)可能出现红色尿。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 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 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