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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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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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0mgx6片 |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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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13 |
国药准字H2016311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应症为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中耳炎、鼻窦炎; 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 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 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 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 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注意:应使用常温水进行分散。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3次。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kg,分3次口服。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1 .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 .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 |
副作用 |
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详见内包装上说明书)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可见头晕、头痛。 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禁忌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头孢地尼。 |
分子量:C13H12F2N6O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2.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 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4.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 4.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4.2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4.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于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建议剂量一日1次,一次100mg; 4.4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因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要进行严密临床观察)。 5.对临床检验值的影响 5.1除试纸法尿糖试验之外,在用Benedict试剂、Fehling试剂和Clinitest试验法进行尿糖检查时,可出现假阳性,要注意。 5.2可出现直接血清抗球蛋白试验阳性,要注意。 6.其它注意事项 6.1与添加铁的产品(如奶粉或肠营养剂)合用时,可能出现红色粪便。 6.2可能出现红色尿。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氟康唑片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6.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