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呋辛酯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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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呋辛酯颗粒

格列吡嗪片

规格

0.125g*18袋

2.5mg*20片*4板
生产企业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770

国药准字H1202067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等。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用法用量

口服,饭后服用。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疗程为5-10天。轻至中度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每次0.25g,每日两次;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副作用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等)和头痛等。2.和其它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病样反应和风疹等。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4.皮肤: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1对磺胺药过敏者。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4肝、肾功能不全者。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成分

头孢呋辛酯。

格列吡嗪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对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过敏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如果诊断成立,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补充液体、电解质、蛋白质。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出现二重感染,需采取适当措施。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