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呋辛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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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呋辛酯胶囊

抗病毒颗粒

规格

按C16H16N4O8S计0.125g

4g*12袋(无蔗糖)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130

国药准字Z2001012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林株除外)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肠杆菌科细菌敏感菌株所致成人急性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上颌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单纯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无并发症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儿童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及脓疱病等。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流感。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般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5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开水冲服,含糖型:一次12~24克,一日3次。无糖型:一次3~6克,一日3次。

副作用

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 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个别患者服用后,可能发生轻度恶心、腹泻。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 2.5岁以下小儿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头孢呋辛酯。

板蓝根、连翘、石膏、知母、芦根、地黄、广藿香、石菖蒲、郁金。辅料为蔗糖、糊精、广藿香油、薄荷油、白芷酊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 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difficie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写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可考虑中断该药。 3.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凤,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