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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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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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6H16N4O8S计0.125g |
每粒装0.4g(含盐酸小檗碱4.3mg)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79 |
国药准字Z530213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林株除外)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肠杆菌科细菌敏感菌株所致成人急性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上颌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单纯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无并发症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儿童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及脓疱病等。 |
消炎退热,通窍 ,镇静,降压安神。适用于病毒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气管炎及其它细菌病毒感染引起的高热不退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般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5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 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
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 2.5岁以下小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头孢呋辛酯。 |
牛黄、水牛角粉、石膏、栀子、雄黄、盐酸小檗碱、郁金、朱砂、珍珠母、冰片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 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 3、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建议使用葡萄糖氧化法或已糖活化法来测定血糖。本品不会干扰肌氨酸酐的碱性苦味酸盐鉴定法。 4、因本品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