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肟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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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克肟颗粒

依托红霉素颗粒

规格

8袋
生产企业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4020

国药准字H1302002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副鼻窦炎。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

用法用量

冲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每次100mg(2袋),1日2次;成人重症感染着可增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2次。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副作用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性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它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症: 0.1~<5% 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 ,<0.1%出现, 瘙痒﹑发热﹑浮肿。

(2)血液: 0.1~<5% 出现,嗜酸细胞增多,<0.1%出现, 粒细胞减少。

(3)肝脏: 0.1~<5% 出现,GOT升高﹑GPT升高﹑AL-P升高 ,<0.1%出现,黄疸。

(4)肾脏: <0.1%出现,BUN升高。

(5)消化系统:0.1~<5% 出现, 腹泻﹑胃部不适 。<0.1%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

(6)菌群失调症:<0.1%出现, 口腔炎﹑口腔念珠菌症。

(7)维生素缺乏症: <0.1%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它: <0.1%出现,头痛﹑头晕。

1.服用依托红霉素颗粒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它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对本品及其成份或其他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克肟。

依托红霉素。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或略有特殊臭味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气芳香;味甜。

注意事项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

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5.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1)用斑氏(Benedict)试剂、费林氏(Fehling)试剂、尿糖试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假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6.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7.其他在幼小的大白鼠实验中,口服1000mg/kg以上时,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1.交叉过敏: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2.服用依托红霉素颗粒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3.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4.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5.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