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肟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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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克肟颗粒

乙酰螺旋霉素片

规格

50mg(按头孢克肟计算)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636

国药准字H5002075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

用法用量

冲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每次100mg(2袋),一日二次; 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二次。儿童:每次1.5~3.0mg/kg计算给药量,每日2次,或遵医嘱。

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 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副作用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 16 %、大便次数增多 6 %、腹痛 3 %、恶心 7 %、消化不良 3 %、腹胀 4 %;发生率低于2 %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 ALT 、 AST 、 ALP 、 LDH 、胆红素、 BUN 、 Cr 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 Coombs 试验阳性等。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未发现肝、肾功能损害及血、尿常规异常。

禁忌

对该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头孢克肟。

本品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性状

该品为加矫味剂的混悬性颗粒剂;气芳香,味甜。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味苦。

注意事项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该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毒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 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