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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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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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按头孢克肟计算) |
10ml:15mg |
生产企业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36 |
国药准字H200663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冲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每次100mg(2袋),一日二次; 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二次。儿童:每次1.5~3.0mg/kg计算给药量,每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0mg,一日三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m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 16 %、大便次数增多 6 %、腹痛 3 %、恶心 7 %、消化不良 3 %、腹胀 4 %;发生率低于2 %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 ALT 、 AST 、 ALP 、 LDH 、胆红素、 BUN 、 Cr 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 Coombs 试验阳性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对该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头孢克肟。 |
氢溴酸右美沙芬2g,蔗糖650g,防腐剂适量,调味剂适量,水 |
性状 |
该品为加矫味剂的混悬性颗粒剂;气芳香,味甜。 |
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味甜,有果味香。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该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