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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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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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按头孢克肟计算) |
0.125g |
生产企业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36 |
国药准字H200932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用法用量 |
冲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每次100mg(2袋),一日二次; 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二次。儿童:每次1.5~3.0mg/kg计算给药量,每日2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2粒),每1 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4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lkg,一次62.5mg(0.5粒),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1粒),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 (1.5粒),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2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副作用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 16 %、大便次数增多 6 %、腹痛 3 %、恶心 7 %、消化不良 3 %、腹胀 4 %;发生率低于2 %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 ALT 、 AST 、 ALP 、 LDH 、胆红素、 BUN 、 Cr 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 Coombs 试验阳性等。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禁忌 |
对该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头孢克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性状 |
该品为加矫味剂的混悬性颗粒剂;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该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