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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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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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8袋 |
0.005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28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1-2袋),一日二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200mg(4袋),一日二次。儿童一次1.5-3mg/kg(体重),一日二次,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kg,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副作用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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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类抗菌素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