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40ml |
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150 |
国药准字Z2001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解表清热,泻火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表邪所致的风热感冒,表里俱热,症见发热或恶风,头痛,鼻塞,咳嗽,流涕,咽痛或伴红肿,口渴或伴溲赤,便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儿童减量服用,1~2岁一次3毫升,一日2次;3~4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5~6岁一次5毫升,一日3次;7~9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3~14岁一次20毫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柴胡,大黄(熟),青蒿,金银花,黄芩(酒炙),大青叶,蒲公英,重楼,草果(去皮、姜制)。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扁桃体有化脓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