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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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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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每袋装0.5g。1g |
生产企业 |
广东佰和药业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016 |
国药准字Z199900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症见:大便稀薄,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6月:每次1袋;7月~2岁:每次2袋;3岁:每次4袋;4~6岁:每次6袋;7~14岁:每次8袋,一日3次。3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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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茜草藤、乌梅、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合并重度营养不良者,需注意配合其他治疗措施。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