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每袋装7.8g |
生产企业 |
广东佰和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016 |
国药准字Z620212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用法用量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忌服。 2.出血性脑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荆芥、羌活、细辛。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