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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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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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55 |
国药准字Z42021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的发热;支气管炎的咳嗽有痰及疖肿。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4-6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日3-4次。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蒲公英、紫花地丁、野菊花、黄苓。辅料为微品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高热或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