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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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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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片 |
16粒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906 |
国药准字H220242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抗菌消炎。用于菌痢,胃肠炎等。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恶心、呕吐、药疹、腹泻,停药后即消失;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等现象。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盐酸小檗碱和甲氧苄啶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3.新生儿及2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成分 |
苦参、甲氧苄氨嘧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盐酸小檗碱100mg,甲氧苄啶50mg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无臭,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1.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导致黄疸。 2.用药期间应注意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螵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已有明显减少,则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