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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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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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12片*2板(修正) |
36片 |
生产企业 |
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205 |
国药准字Z440219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抗菌消炎。用于菌痢、胃肠炎等。 |
清热燥湿,抗菌消炎。用于菌痢,胃肠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禁忌 |
孕妇、严重肝肾疾病、血液病患者禁用。早产儿、新生儿避免使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苦参、甲氧苄氨嘧啶。 |
苦参、甲氧苄氨嘧啶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味苦。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甲氧苄氨嘧啶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血尿、药物过敏、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等症状。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