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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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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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糖衣)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216 |
国药准字Z350202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利湿。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尿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胆道完全阻塞者忌服。 |
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茵陈、龙胆、黄芩、猪胆粉、栀子、炒白芍、当归、甘草。辅料为滑石粉、微晶纤维素、磷酸氢钙。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色或褐绿色;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和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胁痛严重或出现其他不适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