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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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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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糖衣) |
180片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五虎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216 |
国药准字Z440218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和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偶见过敏反应。如药疹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色或褐绿色;味苦。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药性苦寒,脾胃虚寒者(表现为畏寒喜暖、口淡不渴或喜热饮等)慎用。3.本品所含苦木有一定毒性,不宜过量、久服。4.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患者慎用,不可久服,以免加重肝脏病变。5.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处理。6.本品为急性胆囊炎的辅助用药,请在医师指导下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7.糖尿病患者慎用本品含糖剂型。8.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