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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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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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2g |
0.1% |
生产企业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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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312 |
H20160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痤疮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包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3次。 |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涂一薄层达芙文,注意避免接触眼、嘴唇。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效收缩性的化妆品。对新生儿和婴幼儿的安全性及疗效未知。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能出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皮肤刺激性,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后可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达芙文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石膏、金银花、龙胆草、大青叶、黄芩、野菊花、玄参、蒲公英、柴胡、紫草、麦冬、升麻等16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达帕林。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浓缩丸,丸心显黑褐色;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止用药或完全停止用药。严禁将达芙文涂抹于眼、口腔、鼻粘膜及其它拈膜组织,若不慎将达芙文涂于眼部,应又即用温水洗净。达芙文不得用于皮肤破陨处(割伤、摩擦伤),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的皮肤创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