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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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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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2g |
10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410 |
国药准字Z44021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升麻、柴胡、 麦冬 、 野菊花 、 黄芩 、 玄参 、 生石膏 、 石斛 、 龙胆草 、 大青叶 、 金银花 、 竹茹 、 蒲公英 、 淡竹叶 、 夏枯草 、 紫草。 |
金银花、鸡蛋花、木棉花、槐花、葛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丸,丸芯显黑褐色,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