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炎镇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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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消炎镇痛膏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

规格

7cm×10cm

10片
生产企业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115

国药准字H20055804
说明
适应症

消炎镇痛。本品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贴患处。一日1-2次。

口服。6岁以上儿童一次0.5-1片;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白血球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其他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禁用。

溶血性贫血史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薄荷脑、樟脑、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冰片、颠茄流浸膏、麝香草脑。

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无水咖啡因50毫克。 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甲醛酪蛋白、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微粉硅胶。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