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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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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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8片 |
对乙酰氨基酚0.126g,乙酰水杨酸0.23g,咖啡因30mg |
生产企业 |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211 |
国药准字H320246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肿胀、水疱、潮红、疼痛、过敏反应等。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1.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2.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运动员慎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丁公藤,麻黄,当归,白芷,乳香,肉桂油,薄荷脑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3.皮肤过敏者停用。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13.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