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炎镇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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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消炎镇痛膏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规格

0.1
生产企业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保定爱晖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1012

国药准字H10983227
说明
适应症

消炎镇痛。本品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贴患处。一日1-2次。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1-1.5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1.5-2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7-922-272-3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28-323-3.5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孕妇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薄荷脑、樟脑、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冰片、颠茄流浸膏、麝香草脑。

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苋菜红色透明液体,不含乙醇和阿司匹林,可与水混溶。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