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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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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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每丸重1.8g |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382 |
国药准字Z150201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清热化痰,镇静安神。用于饮食内伤所致的痰食型急惊风,症见发热抽搐、烦躁不安、痰喘气急、惊痫不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4次。 |
口服,一次1.8g(9丸),一日2次;婴儿一次0.6g(3丸),化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 |
琥珀、朱砂、天竺黄、胆南星、檀香、枳壳(炒)、茯苓、枳实(炒)、红参、山药(炒)、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丸剂(大蜜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慢惊及久病、气虚者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