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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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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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100粒重15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2119 |
国药准字Z110209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滋阴补气,强心安神。用于气血虚弱,虚火上升引起的健忘失眠心跳气短,惊悸不安,遗精盗汗,目暗耳鸣,腰酸腿软,午后发热,肢体倦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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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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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当归、紫河车、阿胶、牡蛎、熟地黄、麦冬、党参、白芍、黄芩、陈皮、龙骨、枸杞子、龙眼肉、酸枣仁、蒺藜、地锦草、女贞子、鹿角霜、黄芪 白术、地黄、天冬、远志(甘草炙)、丹参、石斛、人参、黄柏、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黄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续服用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应立即停用。 2.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或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