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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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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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9g |
每瓶装9g;每袋装9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84 |
国药准字Z12020544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化滞,破气消食。用于倒饱吞酸,胸满气胀,肚腹疼痛,大便燥结。 |
开胃化滞,破气消食。用于倒饱吞酸,胸满气胀,肚腹疼痛,大便燥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山楂。 |
本品成分为山楂。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水丸;气香,味酸,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水丸;气香,味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易汗出。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妇女月经量多者慎服。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6.哺乳期妇女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易汗出。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妇女月经量多者慎服。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6.哺乳期妇女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