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g*12s |
每瓶装20ml |
生产企业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05 |
国药准字Z20023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舒筋活络,祛风散瘀。用于风湿骨痛,筋骨疼痛,腰骨刺痛,跌打旧患,小疮肿痛,皮肤痕痒,蚊叮虫咬,舟车晕浪,头晕肚痛。 |
用法用量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100毫克,每日一次,每隔一天剂量递增100mg,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用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毫克。 2.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200毫克-300毫克,每日2-3次口服,每隔数天或一周递增剂量100毫克,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100-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剂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mg。 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成人,通常在血液透析前30-60分钟口服200-400mg。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酌减剂量,最大服药记录不超过400毫克。 |
外用,擦于患处。 |
副作用 |
1.严重: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0.1%);白细胞减少(<0.1%)、粒细胞缺乏症、嗜中性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 2.其它(>1%):幻觉、头痛、轻度头痛、恶心、血压升高(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闭角型青光眼;吸入含卤素的麻醉剂等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屈昔多巴。 |
松节油、桉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丁香油、樟脑、肉桂油、麝香草酚、辅料为辣椒红色素。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或浅褐色粉末。 |
活络油为棕黄色的澄清油状液体;气清香而特异。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动脉硬化、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用。 2.帕金森等患者起始剂量从低剂量开始,谨慎地增至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