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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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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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 |
36g |
生产企业 |
北京诚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54 |
国药准字Z2002674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引起的皲裂。 |
养血润燥,祛风。用于血虚风燥,肌肤失养所致的手足皲裂、干性脂溢性皮炎、皮肤干燥。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直接涂在患处,并加以搓擦。 |
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尿素150毫克,维生素E1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人参茎叶总皂苷,蜂王浆。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具芳香气味。 |
本品为淡粉色或类白色乳膏;气香。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