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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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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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支 |
15%:25g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74 |
国药准字H310225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皮肤角化症,手足皲裂,干皮症、鱼鳞病等。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引起的皲裂。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2~3次,直接涂在患处,并加以搓擦。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局部有感染者禁用。 2.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尿素0.1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尿素150毫克,维生素E1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十六-十八烧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体石蜡、白蜂蜡、聚乙二醇辛基苯基醚(OP)、甘油、依地酸二钠、十二烷基硫酸钠、防腐剂(羟苯乙酯)、三花香精、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具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后应拧紧瓶盖,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