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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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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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 |
每粒装0.41g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07 |
国药准字Z2006014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通腑泄浊,利尿消肿。用于全身浮肿、恶心呕吐、大便不通、无尿少尿、头痛烦躁,舌黄,苔腻,脉实有力,以及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及肾性高血压。 |
清热解表。本品用于四季风寒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外用软膏剂。直肠给药,一次一支,1日1~2次,早晚或便后使用。使用时用盖上的尖端刺破管口,套上配备的保洁头,插入肛门内给药。7天为一疗程,可以连用2个疗程。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大黄、金银花、连翘、黄柏、栀子、土茯苓、青黛、丹参、红花、地榆、蒺藜、钩藤、槐花、龙骨(煅)、牡蛎(煅)、人参、枸杞子、麦冬、桂枝、白茅根。 |
紫苏叶、荆芥、连翘、大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软膏,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患者有直肠疾病或腹泻每日三次以上者,慎用;本品临床试验中有个别病例ALT出现轻度异常,未肯定与使用本品有因果关系。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用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