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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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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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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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华瑞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63 |
国药准字Z220247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十二脂肠溃汤,胃酸过多症。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偶见便秘。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总氮(N)不得少于5.3mg,含碱式碳酸铋以铋(Bi)计算,应为标示量的75.0%~85.0%;含重质磷酸镁以化镁(MgO)计算,应为标示量的36.0%~48.0%;含碳酸钙(CaCO3)应为标示量的85.0%~115.0%。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略带类蛋白胨臭味。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