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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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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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华瑞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63 |
国药准字Z2202559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十二脂肠溃汤,胃酸过多症。 |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偶见便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总氮(N)不得少于5.3mg,含碱式碳酸铋以铋(Bi)计算,应为标示量的75.0%~85.0%;含重质磷酸镁以化镁(MgO)计算,应为标示量的36.0%~48.0%;含碳酸钙(CaCO3)应为标示量的85.0%~115.0%。 |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略带类蛋白胨臭味。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