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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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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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x2板/盒 | |
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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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729 |
国药准字Z530204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 2.新生儿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柠檬黄、靛兰)、乙醇、蔗糖、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桃胶、虫白蜡、硅油。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苓、桔梗、冰片、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请咨询医师。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7.超剂量及长时间服用,必须在医师及医师指导下进行。 8.不宜与强心苷类、生物碱类、抗生素类或异烟肼、维生素B1等药物合用。 9.特异性或过敏体质者不宜使用。 |